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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 137 (20060901)
以下,每個項目下方標的"數位時代"連結就是該文連結,因為數位時代的 title 做得不好所以都一樣,已經要求更正。
Sony Ericsson P990i 看起來蠻棒的
「蕃薯藤真的賣了!」一篇,不是說共同出資成立新公司嗎?另,yam 跟 webs-tv 的客群分佈不知重疊多少,多則效益有限、少則怕品牌模糊,各有利弊。 歌手成YouTube搖錢樹一篇,提到Youtube與歌手合作建立專屬頻道。文末「能否成功建立出影音分享服務的獲利模式,值得觀察。」個人認為這樣還不夠,還要更多才行。(能不能整合如 Google Checkout 那般的收費機制?Google Video 可是已經有了!) p28. 另類的二十五週年慶:「PC業的成本已到降無可降的地步,對管理和執行力的考驗已繃到臨界點,再往下降出錯機會很高。 成本壓縮,壓力就轉移至供應商」 p40.「新力惹禍,戴爾倒楣,台灣NB電池模組廠得利」 ,其實從第二件發生起,有能力的人該已看到投資的標的。 p50. 讓Yahoo!奇摩害怕的無名小站,其實早就知道無名回饋一千萬並不能算做善事,應該算還債。 「 沒想到耐吉的『尋找巴西Look的你』活動,卻讓無名小站一舉成名。『無名小站導引到耐吉活動網站的流量,和無名小站找到的年輕美眉和帥哥,都顯示出無名小站的使用者就是廣告客戶最想要的黃金消費者,』林弘全說。」的確是重點,國中生就找 yahoo、大學生就找無名,哈! 基本上無名的流量還是以美女圖為大宗吧,只是個人不負責任的猜測。 p58. 收費與廣告並行,締造無名獲利奇蹟 :變色龍一招的確了得,雖然一開始有「失格」的批評,但如文中所述「全版廣告聽來很干擾網友,無名小站的作法卻非常有創意,往往讓使用者的驚喜多於厭惡,進而幫助廣告客戶建立品牌印象或導入流量。 」美術設計的創意可真的佔了不少功勞,反而讓無名此項變成特色。但「無名在網路廣告的表現,就連廣告業務競爭對手Yahoo!奇摩都不敢輕忽 ...(中略)... 效法無名開始每周發送廣告edm教育市場。」這就不知道到底算不算好了... http://www.brandingtaiwan.com.tw/ 柯特勒似乎在我生日那天要來演講 ;) 但,我應該沒辦法去聽 orz 建立專業架構,無名小站才會更強
無名小站的董事長兼總經理簡志宇說得很明白,「無名小站會永遠站在使用者的立場,替使用者提供最好的服務。」 其實此話倒不算假,技術層面無名的確做了很多事,有目共睹。 沒有開放的API,讓無名小站顯得比較封閉,也不能帶動台灣網路界更活絡的氣象。雖然開放API的問題見仁見智,但無名可以依使用者需求,再多做考慮。 這點就是令人比較幹的事情,國內的網路世界實在太封閉了,混搭根本玩不起來。 花很大精神所製作出來的內容,是否也能有彎彎這樣的草根人氣? 不要想太多,做自己能接受的投資就好。 美國MySpace就可讓默默無聞的青少年樂團找到發表空間,進而成為人氣王。 如何幫使用者,把他們推上主流?幫使用者以更聰明的方式行銷他們的才華,算不算利多?能不能收費?跟經紀公司合作?
所有2.0網站之所以成立,都是因為使用者賦予網站價值,網站本身沒有提供任何東西給使用者,在力量是從服務來的情況下,由服務收費就是自殺行為。然而差別化的服務(如無名小站會員VIP服務)是不是收費來源?或許是。 這句話得好好想想,目前無法完全同意。 A:對市場來說,任何player的加入都是好事。Yahoo!在台灣的share(市占率)非常高,一肩扛起所有市場教育的重擔,卻是非常孤獨而又沉重的,也因此當市場有新的力量吸引新的廣告主加入時,我們都是非常樂觀以對。 Yahoo! 的 7-11 案子正反映了這項態度的基本原理。 但這種為用手機ODM訂單培養自己自有品牌的作法,最後導致摩托羅拉這個大客戶琵琶別抱。由於過去明基七成的獲利來自於手機部門,明基的業績也在短期間內一落千丈。 手機:做點不一樣的吧?要把品牌的玩樂精神多加強一點,Benq 的東西理應「聽到就絕得很科技又很有趣」。 這場精采的法說會結束後,美林、里昂、高盛、野村等外資紛紛發表報告,並不認同明基的品牌代工分家,而且也認為分家利益難以在今明兩年見效,因此調降評等及目標價,隨後股價也以跌停收市。 我想明碁需要一個事件,不是 Event marketing,是某個觸動連環效應的事件。所以現在應該要先佈局,不知道是否來得及。 過去智易由於很在乎股東獲利的要求,因此在投標時,都把毛利抓得很緊,報價策略非常保守,在2005年時因此丟掉一、兩個大案子。「當時我們覺得很奇怪,明明品質不輸他人,價格也接近,但就是標不到,後來旁敲側擊才知道,就因為比對手多了五毛美元。」因此智易開始調整投標作法,「初期要積極進取,勇於標案,即使犧牲部分毛利也可以,」李鴻裕指出,拿到案子到出貨這期間可能長達6到9個月,在這段期間他會要求研發人員做適當的Cost Down(降低成本)動作,把該有的毛利再拉回來,達到客戶與公司雙贏的局面。 有背水一戰的感覺,多了我想不見得真的好。 時代雜誌 2006 年 50 大酷站:數位時代雜誌中關於 Sundance Splinks 該項敘述指的應該是 http://www.pbs.org/independentlens/offthemap/ Off The Map 這個網站才對,但其實這個網頁主要是有趣網站收集。
附錄: 數位家庭 2006/9 第一期 by 經濟部 資訊工業發展推動小組
(怪的是這本小雜誌雖提供免費索取,但在網路上找不到文章,一點也不數位。) p13 明碁決勝液晶電視 「譬如你從電冰箱拿走一罐可樂後,他自己會記錄在腦袋裡(也就是功能簡單的CPU),一旦剩下最後一罐時,她就會告訴主人,要趕緊去超市『補貨』。」 我在想,或許我們需要的並不是這類的功能,「聰明家電」必然還大有可為,但我們需要什麼? p131 台灣 Web2.0 網站訴求娛樂較易成功
有些觀點好有些就不認同,例如「台灣網友不易接納新事物」就是超級不認同的點,雖然我一直在前 14% 那個區塊,但個人還是以為沒有良好介面跟模式才是「不易接納」的重點。 同意的是「台灣市場規模小,同樣做新的東西,在台灣可能只有一個人用,在國外就有十個人用。」但其實這點也很詭異:國外的許多網站打一開始的焦點就是全球,一個網路的服務只著眼在小小的台灣當然會覺得辛苦,要不,其實也可以做簡繁雙用的東西呀... 況且你 PCHome 所謂 web2.0 的服務在我們這群 14% 用戶的眼中看起來都像斷了腳 orz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電視影集的宣傳不同於電影,從影集上映前到整季的影集播完有好幾個月的時間,所以行銷活動的戰線也要拉長。《我家也有大明星》的宣傳活動就配合影集的播出,接二連三地推出,讓影集的知名度不斷地提高。也就是說,電視影集的宣傳不能只是一次性的活動,辦完就結束,而要能夠隨著影集的進展推陳出新,就這個方面來說,HBO這次的行銷手法相當值得未來電視影集借鏡。 從服務本身來看,登入Writely之後,其實是一個文件主控平台。在文件編輯方面,與Word相較,功能一應俱全,並且可以在網路上以HTML的型式,直接上傳編輯純文字檔、Word檔和PDF檔。也就是說,原本使用微軟的人,接軌Writely沒有適應不良的問題,甚至可以把所有文件轉而存取到Writely網路硬碟。是的,這就是Web 2.0的中心概念之一,原本需要灌到電腦裡的軟體程式,直接由網路提供服務,使用者逐漸習慣遠端存取資料。電腦已經不再只是連上網路的「個人」電腦,而是個人透過電腦在網路上生活。 以上粗體兩點基本上是夢話。 其實 Google Spreadsheets + Writely 如果可以跟 Google Pages 整合,就能做到 Contribute 某些功能了 (至少將現有文件 publish 的問題可以解決。) DnD 的問題應該要靠 Java Applet... 企業憂心機密曝光寧用微軟 說「以企業公司為對象的微軟,位置還穩當些」是有點似是而非的講法,應該說是「將檔案存於單機或內部網路的 MS Office」,畢竟即使是企業也知道該把文件放到網路 (只是,是哪種網路)。 把文件放上公開網路一則怕 Google 二則怕被竊取,但私有網路則通常是不得不,另,你也可以用 Writely 那些東西將文件編輯完畢後下載呀! p157 落腳倫敦 跟全世界接案的日本設計師
「這個作品最大的突破是把椅子變成繞著桌子賺,這樣的作法讓學生可以迴轉三百六十度,增加與前後左右同學的互動;」 作品照片如下個項目 p159. Social Tagging 火紅,新網路商機逐漸成形
這篇令我想到,如果僅顯示單一檔案的 tag cloud 又如何? 假設: 我開放自己的 blog post 給大家做 social tagging, 如果某個篇文章有超過五個人標示為「google」,則這篇文章的基本 tag 就會加上 google 一項。 不能用 del.icio.us 直接做的原因很多: 1. 麻煩,大家都要有帳號才能 tagging 2. 我想可能會出現一些無用 tag,例如或許有人為了標示這是柏強寫的文章,就記之為 "bobchao",但實際上這跟內文無關。 p.163 打動人心是最好的行銷手法:
「我們相信,有一種行銷典範,充分了解並尊重人性,不斷提供更理想的解決方案,以滿足需求,並使人生變得更美好。但另一方面,永遠都會有那種『操弄式行銷』的奉行者。兩者之間則是灰色地帶。」 另,如果大家一到達/離開交通轉運站就需要打電話,則代表什麼?可以怎麼滿足? 由廣告頁可以知道,數位時代一年期的贈品大概在 800 上下。
p173 明基耗費七十億長江旁蓋醫院
河哩,自己 base 夠大,服務自己也服務別人,況且其實是先接管,並非從頭來。若要持續經營至少要打平,或與其他項合算成本視為當然支出。就算不能賺錢,至少也還可以拿來提升形象吧?花錢就是要有回收,有形無形皆然。 p177 「專注吃飯」的新個人年代
但仔細觀察, 台灣的餐廳雖多,飲食消費的意義模式變化卻不大--在路邊攤,我們多半是『速效止飢』;結夥上館子,講求的是『集體社交』;而一旦要上『八王子』這樣子的餐廳,為的也總是『有事要"橋"』。換句話說,即使台灣飲食樣式多元豐富,但卻僅有一種『理性的食慾』統管著我們的感官味蕾--『吃飯』的行為永遠不是為『吃飯』,而是位了與舌尖體驗無關的任務而進行。 以上是文中講述舊模式,新模式當然就是注重好吃啊精緻啊細膩的。說實話我不是很喜歡「美學的經濟」這本書,看了文章會覺得:「有理,所以呢?」所持觀點並不是「你說的不重要」,而是「這事我知道啊...」。 嗯,越說越覺得會被誤解,其實我的意思大概等於某人曾說的「OFF 學這種事情哪需要人教,你自己早就應該體會得到了。」 Royal Doulton: Crystal & Glass Giftware: Julien MacDonald Ignite
www.royaldoulton.com/website/product/browselinelis...
跋
看雜誌花了一個半小時,做這些筆記居然花了兩個半小時哈!Google Notebook 這種模式依然是我覺得資訊分享最快速的方法之ㄧ (另一個是 IM)。
但,若雜誌全文都上網就更棒了 orz... 總之是個實驗,請不吝賜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