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地圖」使用者附加服務條款
上次修改日期:2025 年 6 月 4 日
使用「Google 地圖」或任何與 Google Maps Platform 服務整合的第三方產品或服務,你作為使用者必須接受 (1) 《Google 服務條款》及 (2) 《Google 地圖附加服務條款》 (下稱「地圖附加條款」)。《地圖附加條款》將以提述方式納入 Google 地圖/Google 地球和 Google 地圖/Google 地球 API 的法律聲明。
請細閱上述各份文件。這些文件統稱為「條款」,當中定義了你在使用我們的服務時對我們的期望,以及我們對你的期望。
如果你使用「Google 地圖」的商家專用功能管理商家簡介,使用時須遵守 https://support.google.com/business/answer/9292476 所列的《Google 商家簡介條款》。
我們鼓勵你閱讀《私隱權政策》,當中說明我們會收集哪些資料及收集原因,以及你可如何更新、管理、匯出和刪除資料。
授權。只要你遵循有關「條款」,《Google 服務條款》就會授予你 Google 地圖的使用權,包括以下功能:
檢視地圖和加入註解;
建立 KML 檔案和地圖圖層;以及
在網上、影片和印刷品中公開顯示內容並妥為標示出處。
有關你可透過「Google 地圖」執行的具體操作,請參閱「使用 Google 地圖、Google 地球和街道景觀」權限頁面。
違禁行為。遵守本「第 2 部分」,是「Google 地圖」使用權的附帶條件。使用「Google 地圖」時,你不可 (或允許代你行事的人):
重新分發或出售「Google 地圖」的任何部分,或以「Google 地圖」為基礎推出新產品或服務;
複製有關內容 (除非「使用 Google 地圖、Google 地球和街道景觀」權限網頁或適用的知識產權法 (包括「合理使用」) 允許有關複製行為);
大量下載有關內容或為其大量建立資訊提供 (或允許任何人這樣做);
使用「Google 地圖」建立或擴大任何其他地圖相關資料集 (包括地圖或導航資料集、商家資訊資料庫、電郵名單或電話推銷名單),以供可替代或與「Google 地圖」非常相似的服務採用;或
將「Google 地圖」的任何部分配合其他人士的產品或服務使用,或連同即時導航或自動汽車控制功能使用,但透過 Google 提供的個別功能 (例如 Android Auto) 使用則除外。
實際情況;風險承擔。使用「Google 地圖」的地圖資料、交通、路線及其他有關內容時,你可能會發現實際情況與地圖查詢結果和內容有所出入,你必須自行判斷並承擔使用「Google 地圖」時的風險。無論任何時候,你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及其後果負責。
你在「Google 地圖」中的內容。你在「Google 地圖」上載、提交、儲存、傳送或接收的內容,一律受 Google 的《服務條款》(包括「使用你內容的權限」一節中說明的授權) 所約束。不過,只能經由你裝置存取的內容 (例如本機儲存的 KML 檔案) 由於並未上載至或提交給 Google,因此不受有關授權條款約束。
政府使用者。如果你以政府機構代表的身分使用「Google 地圖」,便須遵守以下條款:
適用法。
- 《Google 服務條款》中有關適用法和管轄地的部分不適用於美國和歐盟境內的市政府或州/省政府機構。
- 對於美國聯邦政府實體,《Google 服務條款》中有關適用法和管轄地的部分將由下方引號中的內容取代: 「這些『條款』須受美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和執行,不受任何法律條文抵觸的影響。僅在聯邦法律允許的範圍下:(A) 如沒有適用的聯邦法律,將以美國加州法律 (不包括加州的法律條文抵觸規定) 為準;及 (B) 因本條款或「Google 地圖」而衍生或涉及的任何爭議,只應由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郡的聯邦法院審理,而各方皆同意受上述法院的個人管轄權約束。」
美國政府限制權利。美國聯邦政府或其代表在存取或使用 Google 地圖時,一律須受《Google 地圖/Google 地球法律聲明》內「美國政府限制權利」一節的條文所約束。